──2021年10月28日在湘潭市雨湖区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莹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法律监督定位,从政治建设破题,靠改革创新增力,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五年来,我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服务大厅示范院”“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等荣誉称号,有16个集体和36名个人获评省级以上荣誉。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一、聚焦发展大局,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展现检察作为
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致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不断优化司法供给,为防范风险、鼓励创新、保护生态、维护民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紧扣经济风险防范,突出检察应对。针对新常态下经济犯罪新特点,加强对策研判,加大打击力度,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1件342人,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的骗取出口退税案。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依法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0件54人,妥善办理了“善心汇”大型网络传销案、丁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涉众型经济案件,办理的张某某网络传销案追回经济损失1.2亿余元。
二是紧扣发展环境营造,突出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非公经济,积极对接区工商联、雨湖高新区,健全检察业务骨干与非公企业包联机制,开展检察官“进园区、进项目、进民企”和“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推动构建亲清检企关系。编印《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常识手册》,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检企同堂”专题培训,引导企业依法经营、预防风险。依法保护企业产权,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犯罪,提前介入涉案金额约1.3亿元的“404”假化妆品案,起诉17人,均获有罪判决。认真做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是紧扣大美湘潭建设,突出生态环保。坚持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并重,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56件。积极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农村地区垃圾治理、整治工地扬尘污染等专项行动,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件,守护绿水青山蓝天。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办理李某某等5人滥伐林木案、刘某某等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莫某某非法狩猎案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2件22人,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分别要求其补种树苗、投放鱼苗,促进生态环境修复。
四是紧扣民生民利保障,突出司法为民。坚决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起诉生产、销售“劣质酒”“白板肉”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2人。积极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行为,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151件405人,提起公诉139件378人;起诉的陈某某等29人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涉案金额187万余元。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局,严厉惩治侵占集体利益的犯罪18人。扎实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持续选派青年干警担任联点村第一书记,指导党建及扶贫工作。全院干警与鹤岭镇双泉村56户贫困家庭开展对口帮扶,先后投入20余万元帮助群众解决房屋、用水等实际困难,助力精准扶贫顺利通过省检、国检。积极为南谷小学解决教师公寓空调、热水器等生活设备,为乡村教师提供检察温暖。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把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与帮教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结合起来,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4件76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45人,不起诉26人。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宣讲活动50余次,覆盖未成年人2800余名。
二、回应群众关切,在创建平安雨湖中贡献检察力量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工作举措,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科学应对新冠疫情大考。闻令而动,及时落实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组织全院干警向疫区捐款1.2万元。积极履职,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扰乱防疫秩序、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等涉疫犯罪,批准逮捕11人,提起公诉16人;办理了全市首例疫情期间非法销售“假口罩”案,涉及“假口罩”数量85万个,涉案金额15万余元;办理的石某某等3人妨害公务案被省院采用为涉疫典型案例对外发布。选派3名驻企联络员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今年疫情发生后,我院又选派8名干警驻守小区管控点,及时为居民排忧解难。
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办临时党支部,强化组织保障。不断强化检察办案职能,坚持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对涉黑涉恶犯罪提起公诉13件96人。依法从严办理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范某某等11人、周某某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对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王某某等17人提起公诉。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原则,依法追诉漏犯3人;对不符合黑恶犯罪构成要件和基本特征的,依法不认定涉黑涉恶犯罪4件。注重“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移送“保护伞”线索3条、其他问题线索5条;扣押、冻结涉案财物4300余万元。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对我院扫黑除恶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三是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从实从细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工作。五年来,共批捕普通刑事犯罪嫌疑人2635人,起诉4247人。其中,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906人;起诉严重暴力犯罪177人;起诉“盗抢骗”犯罪1169人;起诉“黄赌毒”犯罪641人。依法办理了易某某故意杀人、强奸案,徐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等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四是积极推进社会有效治理。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自2020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1676人,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总人数83.72%,量刑建议采纳率95.16%。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验在《检察日报》上予以推广。常态化开展检察长接访工作,检察长在一线窗口共接待来访群众120余人(次)。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实现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率100%。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逮捕28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489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流动检察室走基层”活动50余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手册20余万份。
- 立足监督主业,在维护司法公正中彰显检察担当
我们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抓根本,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强化刑事立案、侦查监督,切实加大对有案不立、违法立案、侦查活动违法等问题的监督力度。五年来,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2件2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8件;对依法应当逮捕、起诉的,纠正漏捕35人,纠正漏罪101笔,追诉漏犯57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件,采纳率为87.5%。荣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抗诉后,由免予刑事处罚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欧某某强迫卖淫案经抗诉后,由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六年。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移交线索2条;开展“纸面服刑”专项清理,督促收监执行17人;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执行到位900余万元;开展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督促侦查机关对假借化疗之名监视居住的邱某某及时移送审查起诉。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1件。
二是促提升,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五年来,共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30件,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开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保护弱势群体,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126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75万余元。开展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严厉打击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假官司”,依法监督纠正夏某某、龙某某相互串通制造的系列虚假诉讼案件,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介。健全线索集中管理、繁简分流等办案机制,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0余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1件。
三是增效能,强化公益诉讼监督。积极主动向区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公益诉讼检察,并召开全区公益诉讼推进会,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展。建立健全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和外部联动机制,积极主动与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衔接,挖掘线索150余条。五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1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9件。联合区环保部门处置固体废物107吨,修复被污染的土壤350立方米,挽回生态修复费用130万余元;积极参与“利剑行动”,对挖山采砂采石场地开展排查,发出检察建议14份;护航“长江禁渔”行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7件12人。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针对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周边售烟监管不力,依法监督3件;针对交警部门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罪犯未及时吊销证照,依法监督12件。
四、勇于攻坚克难,在落实改革部署中完善检察制度
我们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改革部署,探索创新,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落实。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按照“6+2”的模式将11个内设机构精简为6个检察业务部门和2个综合行政部门。累计遴选员额检察官25名,均配置到业务岗位,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以员额检察官为办案主体,按“1名检察官+1名助理或者1名书记员”的方式形成新的办案结构。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统一职权清单,压减审批环节,检察官自主决定案件数超过94%。同步构建监督制约、业绩考评、司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办案数占受案数的30.28%。
二是积极稳妥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繁简分流提效能,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2.13%。积极推行“捕诉合一”改革,科学建立案件统一分配制度,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提前引导、监督侦查活动,为捕诉程序奠定良好的基础。“捕诉合一”以来,案件审查起诉时间平均减少5至10个工作日,司法效率得到有效提高。积极构建良性检律关系,落实检律定期会商机制,常态化开展工作交流,邀请律师代表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共30余人次。
三是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中央改革决定,加强向区委请示汇报,全力以赴做好编制划转、人员安排、线索移交等工作,确保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全面完成未结案件、在手线索、涉案财物“三项清理”。主动适应监察委员会办案新模式,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职责,加强监检衔接,完善案件会商、线索双向移送等机制,依法对37名职务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成功办理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总经济师郑某某受贿案、雨湖区住建局原局长张某某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
五、全面从严治检,在自身高质量发展中锻造检察队伍
我们坚持政治建检、人才兴检、从严治检,努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
一是抓政治建检凝心聚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就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检察改革、法律监督工作、意识形态、重大案件等重要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坚持“党建领航”,创新开展“规范+”的主题党日模式,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读书荐书”“牢记政治生日,不忘初心使命”“学党史、知国史、明初心”等特色主题党日活动。我院作为全市党支部五化建设示范点,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离退休支部获评“湖南省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机关党委连续3年被评为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是抓人才兴检固本培优。全力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系统培训和案例教学、岗位练兵和院校深造相结合,累计培训检察人员2000余人次,12人获得全省检察业务标兵和能手称号,队伍专业素能进一步提升。注重青年干警培养,充分利用工会和青工委为青年干警搭建多种形式的发展平台,提升综合素质。
三是抓从严治检正风肃纪。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狠抓教育、管理、监督,检察长上廉政党课10次,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16次,开展纪律作风督查60余次,发布通报13次,有效引导干警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开展谈心谈话220人次,干警填写自查报告表177份,经查实属于“六大顽瘴痼疾”问题23个。强化执纪问责,运用“四种形态”,函询谈话、批评教育检察干警,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4人。
六、主动接受监督,在打造阳光检务中提升检察公信
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在监督下做好检察工作。
一是全方位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相关决议,不断改进各项工作。围绕代表意见建议,逐一抓好落实,逐条反馈结果,精心办结并反馈代表建议130余次。配合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20余次。主动邀请110余名代表参与案件评查、公开听证、庭审观摩等活动50余次,近距离接受监督。
二是常态化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通报情况,向政协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邀请政协委员开展座谈、视察、专题调研10余次,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开展案件监督评议9件次,观摩重大案件庭审6件次,参加公开听证17次,进一步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
三是多角度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公开渠道多元化,正式运行微博、微信、门户网和新闻客户端“四位一体”的新媒体宣传矩阵,我院连续2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发布检察信息,公开案件信息8391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2818份。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近800名各界代表通过“开放日”走进检察院,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形式更多样、渠道更畅通。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实践,雨湖区检察工作经历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全方位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倾心关爱、积极建言,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雨湖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是:在服务大局上,抓融入融合、抓服务保障的实效还不够理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在业务建设上,检察环节的司法供给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办案质量和监督实效仍需提高;在队伍建设上,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不足,队伍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仍需提高。对此,我们将紧盯问题,着力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们抢抓新机遇、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切实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雨湖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讲政治”为首要,扛起护安维稳政治责任。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整体战、主动仗。聚焦平安雨湖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等侵财型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聚焦风险防范,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有效防控经济金融、社会安全等风险。聚焦社会稳定,着力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做实公开听证、以案释法等工作,围绕防范电信诈骗、防毒禁毒等重点,开展涉及面更广、针对性更强、形式更多样的法治宣传,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雨湖。
二是以“顾大局”为己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建设实力雨湖,纵深推进服务民企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建设创新雨湖,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科技强区建设。聚焦建设幸福雨湖,服务乡村振兴,做实司法救助。聚焦建设美丽雨湖,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美好家园。
三是以“强监督”为根本,增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更高的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助推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继续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提升监督意识和监督责任。持续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创新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公益诉讼力度,加强公益诉讼传统领域案件办理,积极开展“等”外领域探索。充分履职,稳妥推进,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四是以“练内功”为支撑,提升综合履职监督能力。把握新阶段、新要求,抓好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队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本领。深化检察改革,优化考评考核机制,全面、客观评价检察官工作实效。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躬逢“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投身新时代的盛世伟业,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务实笃行、砥砺奋进,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以与时俱进的检察工作成效,为建设现代化新雨湖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