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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12月19日在湘潭市雨湖区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莹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共办理各类案件2630件,其中6个案件获最高检、省检察院推介,1个案件获市委批示肯定。今年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全省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等荣誉,17名干警获得省、市级表彰,队伍建设工作经验获最高检推介。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从严管党治检中提升检察素能

不折不扣将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做到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点案件、重大事项12次。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政治轮训,邀请省检察官文联、市社科联等上级单位领导专题授课,通过研讨交流、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组织“重走毛泽东小道”“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等特色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干警政治素养;通过开展党建专项督查推动机关党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解读、纪律专题党课、赴省委党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落到实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巡察、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纪律作风督查月通报、警示教育常态化等制度,树立良好检察形象。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全院干警走访联点村结对联系困难群众79户,定期上门慰问。坚决把好意识形态阵地关,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有力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三)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3名检察官入选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案件评查专家库,5名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接受评议,并针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对照检查,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条“销号”。认真办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照代表意见改进认罪认罚见证室和检察听证程序工作,获得充分肯定。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履职制约。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81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接待律师办理阅卷、提交书面意见等400件次,依法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963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42件次。

二、坚持同频共振,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紧紧围绕全区中心任务为大局服务,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始终保持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捕490人,起诉844人。办理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1件26人,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湘潭大学学生投毒案”“砂子岭超市抢劫案”,积极引导侦查、做好舆情防控,依法批捕、起诉涉案犯罪嫌疑人,有力震慑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0人,依法办理7·17缅北诈骗系列案件;在办理唐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挖掘关联犯罪,成功抓获下游朱某某等11人诈骗团伙,全力斩断网络“黑灰产业链”。起诉盗窃等多发型侵财犯罪185人,追赃挽损47万元,极力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起诉“黄赌毒”犯罪144人,注重毒品犯罪源头治理,起诉贩卖毒品犯罪占比67.2%,获评禁毒工作先进集体,1名干警获禁毒先进个人。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件12人,起诉4人,稳妥办理“盛大金禧”非法集资系列案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对省级交办的谢某某等人敲诈勒索、开设赌场案,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判案情,引导侦查取证,已批准逮捕10人;办理的陶某某等人涉黑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优秀案件、优秀文书”。

(二)倾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1],召开“法治护航·问需企业”调研座谈会,了解企业发展需求,落实办理意见建议5条。会同公安全面排查久办不结案件10件,确保涉企案件“零挂案”。对涉企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5人,变更强制措施3人。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打击处理辛某某等人利用“空壳公司”虚开发票实施犯罪的利益链条。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51人。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2],高质效办理全市首起侵犯商业秘密案,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办理的姚某某等17人生产、销售假品牌鸡精案,秉持深挖犯罪全链条理念,依法追诉8人,实现制假售假全链条打击,获检察日报、省检察院等推介;办案不止步于“案结”,主动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就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企业内外部风险管控机制提出改进建议。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监督,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将两家企业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保障企业信用权益。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快捕快诉提升办案质效,办理的谢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在7日内审结起诉,为营造诚信守法环境持续助力。

(三)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3],对犯罪情节轻微案件全年不批捕157人,不起诉289人。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根据人大代表意见,完善认罪认罚见证室,注重听取案件各方当事人意见,落实人权司法保障,认罪认罚适用率82.5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4.97%。出台《雨湖区人民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7月成立轻案快办团队以来,受理轻案捕诉案件93件,适用轻案快办程序76件,平均办案期限缩短至4.74天,“轻案”办理提速增效。坚持以检察建议促社会治理,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回复率100%,如通过办理学生刘某某涉嫌诈骗案,查找其所在学校近年频发纠纷类案件的根源,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坚持通过行刑反向衔接[5]工作推进“源头治理”,如在周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中,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向市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意见对周某某行政处罚,同时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检察意见对设计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从源头防范化解各类事故隐患。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如在办理王某故意伤害案中,敏锐发现该案存在较大社会风险,凝聚办案机关、辩护律师、监管场所多方合力,进行释法说理、教育疏导,以“苦口良方”消未起之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站稳人民立场,在落实司法为民中践行检察初心

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6]为抓手,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服务。

(一)聚焦重点人群,整治民生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7]。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起诉7人,同比下降76.67%,办理的户某某隔空猥亵案,引导公安机关深挖组织100余名未成年人淫秽表演犯罪,依法批捕11人。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不批捕11人,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8])18人,办理的胡某某故意伤害案,通过组织调解和不公开听证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28次,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3次。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依托法治副校长入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开展法治宣讲8次。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9],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市烟草专卖局加强对烟草销售场所监管,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制品违法行为,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护,联合区妇女联合会出台《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合作机制》。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起诉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帮助132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00余万元,获“湖南政法”官微推介。用心用情守护“夕阳红”,向区民政局送达最高检第十一号检察建议[10],联合相关部门对多个养老机构的消防居住安全及护理人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对养老机构老年人权益保护。

(二)聚焦重点领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营造高品质生态环境,贯彻落实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11],办理生态绿心区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其中就绿心区域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立案3件,推动整改清理建筑垃圾200余吨;督促有关部门清理河道2.5公里,清理垃圾5.5吨;对某乡镇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复耕复绿水田4.25亩,严守耕地红线。呈报的《关于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情况的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织密食药安全防护网,起诉食品药品领域犯罪4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开展食品安全“回头看”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违规使用“生鲜灯”进行排查,督促农村“赶集”市场食品摊贩办理并摆放健康证和食品摊贩登记证;加大药品安全监督力度,督促药品储存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聚焦重点环节,做实做细司法为民。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对在办案件进行风险隐患和重点人员排查,对已办结信访申诉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出台《关于组织开展到省进京涉检重复信访案件集中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风险隐患源头防控。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检察长带头接访38次,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14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均做到实质性化解。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47件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回复、3个月内完成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切实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12]。加强对生活困难群众、妇女儿童等重点群体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3万元。规范建设检察听证室,出台《关于规范并加强检察听证工作的通知》,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建议,做实听证信息、听证案情、听证结果“三告知”工作;创新听证模式,办理的黄某某盗伐林木案,首次将听证模式引入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获湖南长安网、新湖南等多家媒体推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50余次,参加民情恳谈会30余场次;在市区300余辆公交车、外墙LED屏投放检察专题宣传片;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作用,通过组织观看电影《第二十条》宣传检察职能,推文阅读量达1.8万人次,获全省检察院新媒体影响力月榜第8名,全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检察知晓度。

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坚守公平正义中答好新时代检察答卷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为法治担当,通过提升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能来促进高质效办案。

(一)依法履职抓牢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立案、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应立案而不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撤案12件,其中依托“挂案清理”专项活动,监督撤案8件;对应起诉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诉22人,在邵某某等人销售“假口罩”案中,引导公安向“假口罩”销售链上游侦查,依法追诉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书面监督204件次;依法提出刑事抗诉4件,同比上升300%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00份,同比上升17%;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筛查违法线索,立案4件;开展未收押、未执行罪犯收监收押专项行动,已监督收监6人。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聚焦虚假诉讼[13]、民间借贷等领域开展精准监督,对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对民事审判和执行违法行为监督采纳率100%,办理的赵某某民事执行监督案,监督法院“违规终本”问题的同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赵某某63套房屋完成转移登记,近900万元债权得以偿付,获省检察院推介。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向法院和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7件,采纳率100%,办理的唐某某生效裁判监督案,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对下属单位的人员管理和待遇保障,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279件,依法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意见71件。强化公益诉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100%。依托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通过“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的方式,合力推动解决城区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问题。积极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在信息公开中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监督行动,促进校园周边相关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完善。

(二)加力增效抓实“三个管理”[14]切实做好检察业务管理。加强检察长和检委会宏观管理,选齐配强检委会委员,提升检委会决策水平;加强案管部门专门管理,抓好业务数据的收集、整理,以常态化的数据分析来强弱项、补短板。切实做好案件管理。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压实员额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责任,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不断优化检察官考核,把对案件管理的结果落实到个人,将考核处理结果与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挂钩。切实做好质量管理。注重案件流程监控,推动四大检察案件全覆盖,提升案件流程监控质效;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力度,做好重点案件评查、专项评查和常规抽查,对评查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三)夯基固本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促理念重塑。通过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引导干警从过于关注数据指标、考核排名转移到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来。促能力提升。加强专业素能培养,推动检察人员做到“三个善于”[15],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院院联盟”等活动,充分运用“团队对垒”“导师带新人”等人才培养模式,累计培训干警173人次。7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实现换岗交流,培养一专多能的“全科检察官”。专职委员郭少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干警李思圆获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全省优秀监管个人,干警刘琼获湖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促作风转变。刚性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6]”,通过月度通报、季度核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形成“逢问必录”的政治自觉。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还需进一步协同推进和落实。二是检察队伍素能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夯实和提升。三是检察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还需持续发力,尤其是四大专项行动工作特色亮点不突出,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仍需进一步强化和拓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重点关注,更新理念,真抓实干,全力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理解运用“三大法宝”[17],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雨湖提供更加坚强的检察保障。

一是持续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政治轮训和支部学习等方式,推动全会精神入脑入心、指导实践。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持续深化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坚持为大局服务。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好禁毒人民战争,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持续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扎实开展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

三是持续坚持为人民司法。持续落实最高检关于“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强化释法说理、现场调解和教育疏导,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规范开展公开听证,深化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巩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领域司法保障。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充分运用“流动检察室”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活动,提升群众满意度和检察知晓度。

四是持续坚持为法治担当。充分运用“三个结构比”[18],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监督;持续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稳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严惩司法腐败;强化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和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有序;强化对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落实行刑双向衔接;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五是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抓实“三个管理”,强化检委会宏观管理、业务部门自我管理、案管专门管理和其他部门协同管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业务数据质量监管,充分运用个案评价结果,实现管人和管案的结合。强化专业素能培育,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团队对垒”“院院联盟”等多种形式,一体化培养检察专业人才;持续强化从严治检,抓好“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的执行。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新征程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主动作为,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雨湖,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和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