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在湘潭市雨湖区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莹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1],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045件,陶某某等人涉黑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安全生产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和周某某诉某乡政府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赔偿检察监督案入选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刑事检察案件质量工作、行政检察2个优秀制度和专项监督分析报告获省人民检察院推介,虚假诉讼工作在全市作经验发言;4个集体、1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5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专业人才库。
一、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
(一)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开展。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和推动发展作为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读书班、主题党日、专题辅导、红色之旅、讲党课等方式组织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30余次,切实提升理论学习实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检察长组织基层调研4次,现场研究指导、协调解决问题,为南谷小学更换老旧设施设备、添置体育器材、协调解决学校门口水沟安全隐患;通过“走找想促”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21个,已全部办结,如针对泗洲庵社区吸毒人群多、管控难度大问题,提供禁毒经费2万元完善禁毒设施设备并选派1名干警到泗洲庵社区协助整建提质工作。
(二)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主动向区委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点案件、重大事项10余次。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院干警走访慰问“结对”脱贫户,2名干警到联点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以检察之力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院领导带头,全院干警参与,深入部分村、社区开展平安建设宣讲40余场次,平安雨湖建设深入民心。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积极传播正能量,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三)严格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配合完成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巡察监督,高质高效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及时总结经验,深化成果运用,注重建章立制,更加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办法”“流程监控管理办法”“内部监督线索移送机制”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和刚性执行,通过整改加快作风转变、理念更新、思路完善,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牢记为大局服务的职责使命,以高效能检察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763件2421人,批捕492人,起诉1067人。从严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同比上升69.23%,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型侵财犯罪同比上升30.66%,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推进信息共享,与公安机关协作办理1起无头尸案,依法起诉一名潜逃20年的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检察长主办的陶某某等人涉黑案经二审后维持原判,指控的罪名、事实及量刑建议法院全部采纳,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典型案例。积极投入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涉毒品犯罪74人,其中贩卖毒品犯罪占比71.62%,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专场宣传和组织禁毒宣传进集市、进物流等活动。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8人,办理了“盛大金禧”非法集资系列案件,依法惩治犯罪,准确认定层级、区分责任,同步做好追赃挽损、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清查涉企案件积案,对9件涉企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和监督。与区工商联、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联合签署《关于成立雨湖区民营企业公益法律服务团的通知》,院领导带头定期走访辖区重点企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与服务。贯彻落实《湘潭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0条举措》,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起诉59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7人,同比上升131%,办理了姚某某等17人生产、销售“假鸡精”、谢某等3人销售“假槟榔”、肖某等8人非法制造、销售“假烟”等案件,有力保护“太太乐”鸡精、“湘潭铺子”本地槟榔、湖南中烟等知名品牌商标的知识产权权益。雨湖高新区某公司负责人因擅自倾倒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发后主动投案、认罪认罚,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并规范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流程,本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该公司拟在雨湖高新区增加生产线,扩大经营规模,彰显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三)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对偶发性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全年不捕率30%,不诉率32.39%,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注重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的作用,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号至第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协同治理校园安全、金融监管、寄递安全和安全生产等问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社会矛盾化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牢固树立“小案不小”的理念,充分关注“小案”后面的“大民生”,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解和释法说理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22起。妥善办理一起因20元钓鱼费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经多次沟通协调和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社会效果良好。坚持把检察听证作为化解矛盾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听证模式,对群众关注、矛盾突出和具有普法意义的民生案件,开展“上门听证”,如在办理赵某某非法入侵住宅案中,因案件双方系叔侄关系且积怨已久,将听证会安排在两人所在村部,用“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增强释法说理现场效果,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案获省人民检察院官网、新湖南、湖南长安网和湖南法治报多家媒体报道推介。
(四)全力助推清廉雨湖建设。持续加大反腐力度不放松,检察长参与成立专业化职务犯罪办案团队,全年共起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件15人,同比上升87.5%,其中起诉乡科级以上干部5人、县处级以上干部2人,适用认罪认罚14人。结合“镜鉴”以案促改促建促治专项活动,把办案过程变成警示教育公开课,邀请高校、江麓集团等重点企业、医疗卫生领域、区党员干部及其他反腐关键岗位人员参与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覆盖人数达1600余人次。
三、牢记为人民司法的履职宗旨,以检察力量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一)以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27件,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下游关联犯罪267人,追赃挽损147.48万元,切实守护好老百姓“舌尖上”“钱袋子”的安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办理“享寿明天”涉养老诈骗团伙犯罪等重大案件,追回损失138.97万元。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4],150件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程序性告知,3个月内答复率100%。积极传递司法温度,加强对农民工、老年人、妇女、退伍军人、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司法救助,实现服务对象“全覆盖”,联合上级检察机关救助一名被性侵未成年人,为其申请专项救助金开展心理康复治疗,该案系全省首例将司法救助款用于心理康复治疗案件,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
(二)以综合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5],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共批捕、起诉32人,其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占76.19%,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占19.05%,办理的戴某强奸、猥亵儿童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65%,不诉率90.91%(含附条件不起诉[6])。未成年人韩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确定6个月考察期,考察期满后作出不起诉决定,韩某顺利入职,成功复归社会。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履职[7]保护,针对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不依法履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开展打击娱乐休闲场所非法使用童工和未成年人联合专项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联合专项执法检查组对辖区范围内37家营业性歌舞厅、47家网吧定期检查;邀请区教育局、区妇联、团区委等部门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长、检察官担任辖区12所学校法治副校长,集中开展15次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推动法治副校长履职实质化,处置和干预“问题少年”1名,让“问题少年”顺利回归学校;发出“督促监护令[8]”16份,确保家长监护归位;利用“直播”“云课堂”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未成年人保护。
(三)以法治宣传引领群众法治意识提升。积极践行扁平化治理要求,依托“流动检察室走基层”活动,全院干警深入辖区各个乡镇、街道、学校开展集中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80余次,参与民情恳谈会20余次,发放检察职能、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禁毒等普法宣传手册12000余份,联合区委政法委、雨湖公安分局反电诈中心和城正街街道开展专场宣传活动,切实提升检察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创新模式,提升宣传效果,通过“两微一端”检察融媒体发布各类信息、宣传作品360条,其中原创作品102条,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32条;结合办理的案件,出品短视频《莫名其妙“被结婚”,刑民合力还清白》,获平安湖南“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三等奖。
四、牢记为法治担当的主责主业,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确保执法司法公正权威高效
(一)切实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有效运行,以更实监督、有力配合促进公安机关侦查办案质效提升。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5件,在办理谢某故意伤害案中,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定谢某行为是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制止而采取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纠正漏捕、漏诉23人,办理的韩某某等9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团伙犯罪案,成功追诉1名团伙主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0件,采纳率100%。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提出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和超期羁押监督意见86份,采纳率100%;核查纠正脱管、漏管人数60人;参与对湘乡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巡回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8份;收监执行3人,办理一起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撤销缓刑案,并联合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雨湖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共同会签《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规定(试行)》,从“个案办理”延伸到“类案治理”。
(二)切实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强化精准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违法行为提出的检察建议采纳率100%。严查民间借贷、买卖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等领域虚假诉讼[9],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4件,卢某某和陈某恶意串通,通过虚假诉讼骗取法院民事调解书来逃避债务执行,已提请抗诉。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贺某和吴某借用李某名义买房,因李某自身银行贷款未还被法院查封该房产,为解除查封,贺某和吴某两人共同帮助李某偿还银行贷款7万余元,法院判决李某返还7万余元给贺某一人认定事实错误,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予以纠正,法院采纳,裁定再审。更加注重对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帮助支持遭受损失的被侵害未成年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共计44.98万元。
(三)切实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发出检察建议97件,采纳率100%。周某某诉某乡政府强制拆除其违章建筑行为违法,多次诉讼均被驳回,经审查后认为该乡政府执法主体不适格、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通过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予以纠正,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入选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制定《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实施细则》,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0件,入选全省行政检察优秀制度。联合区司法局印发《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重点对安全生产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对某局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或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同时针对安全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社会治理对策建议形成行业领域监督分析报告,该项制度、分析报告和案件均被省人民检察院推介。
(四)切实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5件、民事公益诉讼25件,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100%,判决或调解结案支持率100%。开展城区范围内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专项监督行动,立案5件,助力城市人居环境和卫生城市建设;开展以蔬菜基地为主的保障千家万户食品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立案7件,筑牢食品安全屏障;主动回应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期待,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获赔个人信息保护资金22万元。在全市率先制定《公益诉讼专项资金[10]管理办法(试行)》,破解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难题;持续探索“人大+检察”双监督模式,联合人大和政协发布《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集中巡河26次;举办首次“讲好公益诉讼故事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凝聚公益诉讼制度共识。
五、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全面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持续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同步推进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举办专题政治轮训班5场次,参训340人次;持续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素能培训,共组织全院干警参加线上线下培训共120人次;推荐参加上级院“导师带新人”培训8人次;积极参加上级院各项业务竞赛活动7人次,其中1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实战演练二等奖和业务分析研判实训竞赛三等奖,1名干警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和优秀法律文书,1名干警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能手和优秀辩手,队伍建设相关经验做法入选全省第二批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
(二)持续压实管党治检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清单,以自我革命精神抓好市委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青廉说”读书分享会等活动,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干警“逢问必录[11]”的政治自觉逐步形成,全年共记录报告172件。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一体加强对“案”和对“人”的监督。
(三)持续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专题报告专项工作6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检察活动65人次。全力配合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5名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听庭评议、公开听证等活动68人次。依法接受履职监督,接受法院、公安等部门履职制约,对重大分歧、诉判不一案件逐案评查,对提请复议复核案件依法慎重审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办理阅卷360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93件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一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压得不够紧不够实,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的融合还不够深,少数干警看待问题、开展工作不善于从政治上着眼。三是检察工作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尤其是保障改革创新、助推社会治理方面的成效、亮点还不够突出。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助力“六提工程”,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雨湖建设。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着眼,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从法治上着力,以更优检察履职坚持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其他方面的监督。
二是依法能动履职,更好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雨湖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安全稳定。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现场调解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参与处置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促进监检衔接更加顺畅高效,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烦心事、揪心事。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依法严惩民生领域犯罪。高质效办理人民群众身边“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抓实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为民实事,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实现“法治进校园”常态化,法治副校长履职规范化。积极践行扁平化治理要求,进一步抓实“流动检察室走基层”活动,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是加强法律监督,坚决扛起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检察责任。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12]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五是从严管党治检,努力锻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持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提升政治能力。重视检察人才培养,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机制,用足用好考核结果。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正风肃纪,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高度重视党建品牌的培树和打造,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素质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锚定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团结奋斗、勇毅前行,奋力谱写雨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雨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