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检察官说法】以拉货为幌子骗取数名司机血汗钱,批捕!
打着拉货的幌子,借口没带手机和现金,向货车司机借钱,拿到钱后便丢下司机师傅消失。近日,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对一起专门诈骗面包车和三轮车司机师傅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2021年12月份以来,多名司机师傅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有人以拖货为由,到了目的地后又以没带手机和现金,但要用现金支付货款,要司机师傅先借点钱,等拉完货再和运费一起结,等拿到钱后,让司
机师傅在原地等,嫌疑人再偷偷跑掉,骗取钱财。
经查明,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此前就多次用上述同样的方式进行诈骗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开始重操旧业。2021年12月8日17时许,王某某在岳塘区工业品市场的店内以购买散酒为由,称在雨湖区供销社有点货需要带回工业品市场,让司机师傅开车送一下。司机师傅开车将犯王某某送到供销社附近,王某某问其借400元现金后逃跑。此后,王某某多次以拉货、搬运空调、卖废铁等为由行骗,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间,共有8名司机上当受骗,被骗数额为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据统计,王某某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7800元。
检察官提醒:
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一般以购买较大量的货物或者要去其他地方拖货为由,将拖货司机骗到嫌疑人熟悉的地方,再借口没带手机和现金,但其要用现金给他人支付货款为由向拖货司机借钱,一般借钱的金额不大,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并承诺借款和运费一起还,以此取得司机师傅的信任,在让司机师傅等候时,嫌疑人则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逃匿。
在此提醒广大拖货司机,如今的诈骗形式五花八门,在与不熟悉的人做业务时,要尽量核实对方身份,去拖货时可先收定金,在他人借口借钱时,不要随意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