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4月23日,现年26岁家住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某村无业男村民、犯罪嫌疑人龚某因涉嫌抢劫罪被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已年过五旬的中年妇女、本案被害人汤某怎么也不会想到,夜半独行的她只因轻信和自己儿女年龄一般大的龚某巧言搭讪而误搭“黑车”,竟让自己遭遇了一场险些受辱在前又被劫财在后的惊魂之夜!
据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5年4月10日晚21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龚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行至本市雨湖区江麓路创业大厦路口红绿灯处时,见被害人汤某在路旁步行便停车靠边与其搭讪,并以免费送其回家诱使汤某上车。行车途中,龚某竟无耻地要求汤某用手为其提供性服务遭汤某当即拒绝后,龚某便打了汤一个耳光。幡然醒悟的汤某趁龚某停车换座位时便相机下车逃离,又被龚某追上按住双肩,并用力掰开汤某双手夺下其手中钱包后驾车逃离现场。途中,龚某将钱包内的现金1693元据为己有后,随手将包内汤某的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和钱包一同抛弃于路旁一树林内。案发当晚22时,汤某即向警方报案。4月12日,犯罪嫌疑人龚某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这宗令人匪夷所思的夜间抢劫案,给了女性朋友三点警示:一是在无人陪伴下尽量避免深夜独行;二是不要以习惯思维接受貌似无安全隐患的陌生人搭讪;三是随身携带财物时不要图方便搭乘他人以任何借口提供的“黑车”。突遭变故时,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与劫匪周旋,或相机脱身并及时报警。
(秦 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