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考前冲刺,代考包过!”“不过全额退款!”每逢期末考试周或者各大考试前夕,你是否在网络平台刷到过这类“诱人”广告?当心!这可能是精心设计的诈骗陷阱!近日,雨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赵某依法提起公诉。
2021年2月,被告人赵某为谋取私利,使用许某(另案处理)注册的QQ账号及微信账号,在各大高校学生群内发布代考包过大学期末考试、补考、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广告信息。待不明真相的学生添加其微信、QQ后,赵某以帮助大学生代考包过考试为由,诱导被害人先交定金,后谎称已安排到位继续付尾款的方式实施诈骗。此外,赵某还要求被害人提供自己的支付宝、微信的收款码接收其他被害人的诈骗款后转账至冯某某、许某(另案处理)二人的银行卡账户,其中每代收200元可获得4元的报酬。截至案发,赵某先后诈骗了湖南、湖北、山东等地多所高校学生共计约90余人,涉案金额约15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4月21日,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对赵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一方面,现阶段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强度在不断加大,犯罪成本日益增高。为小利身陷刑事犯罪万不可取,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任何考试无捷径可走,诚信应试才是正道。大学生们要注意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擦亮眼睛,看到“代考包过”的广告,不要被迷惑,不给骗子可乘之机。如不慎被骗,应及时报警寻求帮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